释安永(?~一一七三),号木庵,俗姓吴,闽县(今福建福州)人。弱冠为僧,未几谒懒庵于云门。懒庵徙怡山,命为首座。后继席。孝宗隆兴二年(一一六四),居乾元,迁黄檗。又三年,移住福州鼓山寺。乾道九年卒。为南岳下十七世,西禅懒庵鼎需禅师法嗣。有《木庵永和尚语》,收入《续古尊宿语要》卷五。《嘉泰普灯录》卷二一、《五灯会元》卷二○、《续灯正统》卷一○有传。今录诗四十六首。
我昔弦歌乳溪侧,嗟哉所割真鸡肋。
期民疾苦得饱谙,离彼三年能记忆。
丁男个个事播殖,红女家家动纺织。
可怜卒岁无完褐,纵使丰年有菜色。
夏税未毕秋税来,县家小缓州家逼。
拆东补西恐不免,剜肉医疮宁有极。
小儒安敢私其民,上官贻怒几遭劾。
痛定还思当痛时,至今梦里犹心恻。
歙为富州传自旧,谁以留州事苛刻。
徐侯固是清庙器,抚摩暂遣凭熊轼。
朝廷选用盖不轻,祖帐衣冠倾上国。
德星往矣勿复道,田里从兹无叹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