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梦桂(一一八○~一二五三),字德芳,隆兴府(今江西南昌)人。宁宗嘉定十三年(一一二○)进士,调德安府司户参军。辟为安陆军节度推官。入荆南、四川安抚司幕。历知吉州万安、鄂州武昌县,通判辰州、岳州。官至朝请郎。理宗嘉熙三年(一二三九),命知容州,未赴。閒居十五年,宝祐元年卒,年七十四。有《平塘陶先生诗》三卷(卷三为附录),今仅存民国宜秋馆翻刻清雍正十二年修补明崇祯元年裔孙陶文章刊本。事见本集卷三宋罗必先《故知容州朝请陶公墓志铭》及近人李之鼎跋。 陶梦桂诗,以宜秋馆翻刻本(藏浙江图书馆)为底本,底本明显错讹酌予订正。
有琴斯鸣,于宰之庭。君子莅止,其心孔平。政既告成,
德以永贞。鸣琴有衎,于颍之畔。彼之才髦,其年未冠。
闻诗闻礼,斐兮璨璨。鸣琴其怡,于颍之湄。二子翰飞,
言戾京师。有郁者桂,爰攀其枝。琴既鸣矣,宵既清矣。
烘煁有炜,酒醴惟旨。喟我寤叹,吁其别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