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梦桂(一一八○~一二五三),字德芳,隆兴府(今江西南昌)人。宁宗嘉定十三年(一一二○)进士,调德安府司户参军。辟为安陆军节度推官。入荆南、四川安抚司幕。历知吉州万安、鄂州武昌县,通判辰州、岳州。官至朝请郎。理宗嘉熙三年(一二三九),命知容州,未赴。閒居十五年,宝祐元年卒,年七十四。有《平塘陶先生诗》三卷(卷三为附录),今仅存民国宜秋馆翻刻清雍正十二年修补明崇祯元年裔孙陶文章刊本。事见本集卷三宋罗必先《故知容州朝请陶公墓志铭》及近人李之鼎跋。 陶梦桂诗,以宜秋馆翻刻本(藏浙江图书馆)为底本,底本明显错讹酌予订正。
范阳一夕鼙鼓鸣,莽然河朔惟孤城。
姓名彻闻帝犹谓,我乃不识颜真卿。
人才所用非所养,自昔然矣奚独神。
肘间银黄挂三组,腰间犀玉围万钉。
养痈护疾皆此辈,事危先及城郭臣。
求仁得仁性情正,可死无死分义明。
岂徒一时折群丑,将与万世开太平。
我尝辱交於神者,寤寐精爽如平生。
过祠解后日端午,昌歜之酒芬兮清。
要呼湘累径同醉,毋使二子称独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