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梦桂(一一八○~一二五三),字德芳,隆兴府(今江西南昌)人。宁宗嘉定十三年(一一二○)进士,调德安府司户参军。辟为安陆军节度推官。入荆南、四川安抚司幕。历知吉州万安、鄂州武昌县,通判辰州、岳州。官至朝请郎。理宗嘉熙三年(一二三九),命知容州,未赴。閒居十五年,宝祐元年卒,年七十四。有《平塘陶先生诗》三卷(卷三为附录),今仅存民国宜秋馆翻刻清雍正十二年修补明崇祯元年裔孙陶文章刊本。事见本集卷三宋罗必先《故知容州朝请陶公墓志铭》及近人李之鼎跋。 陶梦桂诗,以宜秋馆翻刻本(藏浙江图书馆)为底本,底本明显错讹酌予订正。
咄咄青天怪。怪天公,聪明懵懂,一般看待。处仲唾壶成底事,如意铁都敲坏。
此公死,诸君大快。落拓江湖年少侣,只君先、了结文魔债。
作仙佛,永无碍。
雨声灯影魂何在。还记他、偏衫醉帽,狂奴故态。满纸白描秋水影,落笔山林气慨。
在秦柳、苏辛之外。不少旗亭同赌酒,奈词坛、从此无君派。
眼中泪,为谁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