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8~1031)字明远,世为澶州清丰人,后徙彭门。除右司谏,知制诰,判尚书刑部。后又献斧扆慎刑箴、大顺审刑无尽灯颂凡五篇。累官工部尚书,集贤院学士。时修礼文之事,诏令多出其手。屡请老,以太子少保致仕。迥善吐纳养生之术,性乐易宽简,服道履正,历官莅事,未尝挟情害物。真宗数称为好学长者。卒,谥文元。迥著有翰林集三十卷,道院集十五卷,法藏碎金录十卷,及耆智馀书、随因纪述昭德新编各三卷,均《宋史本传》并传于世。
能诗李长吉,识字扬子云。
端能居此府,坐啸获两君。
逝将江湖去,浮我五石樽。
眷焉复少留,尚为世所醺。
或劝莫作诗,儿辈工织纹。
朱弦寄三叹,未害俗耳闻。
共寻两欧阳,伐薪照黄昏。
是家有甘井,汲多终不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