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8~1031)字明远,世为澶州清丰人,后徙彭门。除右司谏,知制诰,判尚书刑部。后又献斧扆慎刑箴、大顺审刑无尽灯颂凡五篇。累官工部尚书,集贤院学士。时修礼文之事,诏令多出其手。屡请老,以太子少保致仕。迥善吐纳养生之术,性乐易宽简,服道履正,历官莅事,未尝挟情害物。真宗数称为好学长者。卒,谥文元。迥著有翰林集三十卷,道院集十五卷,法藏碎金录十卷,及耆智馀书、随因纪述昭德新编各三卷,均《宋史本传》并传于世。
伯兄性寡营,生理日萧条。两弟皆食贫,汲汲度昏朝。
为农力不任,课儿亦无聊。馀润或望余,自顾无脂膏。
今当遂长往,念此中心焦。勉谢诸兄弟,此非人力邀。
吾宗自薄祜,先达皆早彫。从兄与仲氏,当年踵登朝。
至今同籍人,秉枢冠百僚。逝者倘可留,翩然亦云霄。
大命既有制,露电安可饕。我虽老风尘,寿命较已牢。
与其夭斧斤,宁以樗散逃。伤彼泉下人,悯我道路劳。
兄弟更相慰,烹蔬倾浊醪。婆娑阿母旁,此乐何陶陶。
富贵有此否,何乃为我骄。天伦岂世情,菀枯同所遭。
但当崇令德,慎勿望门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