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8~1031)字明远,世为澶州清丰人,后徙彭门。除右司谏,知制诰,判尚书刑部。后又献斧扆慎刑箴、大顺审刑无尽灯颂凡五篇。累官工部尚书,集贤院学士。时修礼文之事,诏令多出其手。屡请老,以太子少保致仕。迥善吐纳养生之术,性乐易宽简,服道履正,历官莅事,未尝挟情害物。真宗数称为好学长者。卒,谥文元。迥著有翰林集三十卷,道院集十五卷,法藏碎金录十卷,及耆智馀书、随因纪述昭德新编各三卷,均《宋史本传》并传于世。
镜湖敕赐老江东,未似西归玉局翁。
羁枕未容春梦断,清都宛在默存中。
每逢佳境携儿去,试问流年与我同。
自笑馀生消底物,半篙清涨百滩空。
?予与刘器之同发虔州,江水忽清涨丈余,赣石三百里无一见者。
至永和,器之解舟先去,予独游清都,作此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