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端(约743-782?),字正已,赵州(今河北赵县)人。少居庐山,师诗僧皎然。大历五年进士。曾任秘书省校书郎、杭州司马。晚年辞官隐居湖南衡山,自号衡岳幽人。今存《李端诗集》三卷。其诗多为应酬之作,多表现消极避世思想,个别作品对社会现实亦有所反映,一些写闺情的诗也清婉可诵,其风格与司空曙相似。李端是大历十才子之一,在“十才子”中年辈较轻,但诗才卓越,是“才子中的才子”。他的名篇《听筝》入选《唐诗三百首》。
头白醉昏昏,狂歌秋复春。一生耽酒客,五度弃官人。
异世陶元亮,前生刘伯伦。卧将琴作枕,行以锸随身。
岁要衣三对,年支谷一囷。园葵烹佐饭,林叶扫添薪。
没齿甘蔬食,摇头谢缙绅。自能抛爵禄,终不恼交亲。
但得杯中渌,从生甑上尘。烦君问生计,忧醒不忧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