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端(约743-782?),字正已,赵州(今河北赵县)人。少居庐山,师诗僧皎然。大历五年进士。曾任秘书省校书郎、杭州司马。晚年辞官隐居湖南衡山,自号衡岳幽人。今存《李端诗集》三卷。其诗多为应酬之作,多表现消极避世思想,个别作品对社会现实亦有所反映,一些写闺情的诗也清婉可诵,其风格与司空曙相似。李端是大历十才子之一,在“十才子”中年辈较轻,但诗才卓越,是“才子中的才子”。他的名篇《听筝》入选《唐诗三百首》。
春日迟迟,乃寝乃兴。焉得谖草,殖殖其庭。子兮子兮,靡依匪母。
子有酒食,尝其旨否。左右秩秩,其俎孔硕。南有嘉鱼,或燔或炙。
令妻寿母,陈馈八簋。洽比其邻,式燕且喜。岂弟君子,有孝有德。
敬慎威仪,其仪不忒。天锡纯嘏,如冈如阜。如松柏之茂,俾尔炽而昌。
保艾尔后,俾尔耆而艾,以介眉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