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端(约743-782?),字正已,赵州(今河北赵县)人。少居庐山,师诗僧皎然。大历五年进士。曾任秘书省校书郎、杭州司马。晚年辞官隐居湖南衡山,自号衡岳幽人。今存《李端诗集》三卷。其诗多为应酬之作,多表现消极避世思想,个别作品对社会现实亦有所反映,一些写闺情的诗也清婉可诵,其风格与司空曙相似。李端是大历十才子之一,在“十才子”中年辈较轻,但诗才卓越,是“才子中的才子”。他的名篇《听筝》入选《唐诗三百首》。
就阳位,升圆丘。佩双玉,御大裘。
膺天命,拥神休。万灵感,百禄遒。
秉黄钺,建朱旗。震八表,清二仪。
帝业显,王道夷。受景命,启皇基。
开九门,怀百神。通肸蚃,接氤氲。
明粢荐,广乐陈。奠嘉璧,燎芳薪。
膺宝图,执左契。德应天,圣飨帝。
荐表衷,荷灵惠。寿万年,祚百世。
惟德动天,有感必通。秉兹一德,禋于六宗。
钦夤宝命,恭肃礼容。来顾来享,永穆皇风。
天惟佑德,辟乃奉天。交感斯在,昭事罔愆。
岁功已就,王道无偏。于焉报本,是用告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