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端(约743-782?),字正已,赵州(今河北赵县)人。少居庐山,师诗僧皎然。大历五年进士。曾任秘书省校书郎、杭州司马。晚年辞官隐居湖南衡山,自号衡岳幽人。今存《李端诗集》三卷。其诗多为应酬之作,多表现消极避世思想,个别作品对社会现实亦有所反映,一些写闺情的诗也清婉可诵,其风格与司空曙相似。李端是大历十才子之一,在“十才子”中年辈较轻,但诗才卓越,是“才子中的才子”。他的名篇《听筝》入选《唐诗三百首》。
笙磬分均上下堂,(旧说堂上之乐,皆受笙均;堂下之乐,皆受磬均。
)游鱼舞兽自奔忙。
朱弦初识孤桐韵,(旧乐金石声高而丝声微,今乐金石与丝声皆著。
)玉琯犹闻秬黍香。
(旧法以尺生律,今以黍定律,以律生尺。
)万事今方咨伯始,一斑我亦愧真长。
此生会见三雍就,无复寥寥叹未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