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端(约743-782?),字正已,赵州(今河北赵县)人。少居庐山,师诗僧皎然。大历五年进士。曾任秘书省校书郎、杭州司马。晚年辞官隐居湖南衡山,自号衡岳幽人。今存《李端诗集》三卷。其诗多为应酬之作,多表现消极避世思想,个别作品对社会现实亦有所反映,一些写闺情的诗也清婉可诵,其风格与司空曙相似。李端是大历十才子之一,在“十才子”中年辈较轻,但诗才卓越,是“才子中的才子”。他的名篇《听筝》入选《唐诗三百首》。
凤林县南鄙,山僻田衍腴。维婺望王氏,吾祖始所居。
子孙既散处,往往乡相都。绵延四百载,馀裔犹纷敷。
悬知本根茂,枝叶自扶疏。我家县隅北,去此两舍涂。
避地乃此来,属时正艰虞。所来为宗族,岂以势利趍。
群从相温存,恩意何廑渠。谓言贷我粟,亦复假我庐。
而我懒生事,俯仰缺所需。未应造物者,困此七尺躯。
蠖屈本求伸,兔藏非过图。重维首丘义,讵敢昧厥初。
尚思朝阳鸣,瑞世谐贞符。
暑
予本疏放士,瑼来非外矫。
误落边尘中,爱山见山少。
始投清凉宇,门值烟岫表。
参差互明灭,彩翠竟昏晓。
泠泠远风来,过此群木杪。
英英二三彦,襟旷去烦扰。
游川出潜鱼,息阴倦飞鸟。
徇物不可穷,唯于此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