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端(约743-782?),字正已,赵州(今河北赵县)人。少居庐山,师诗僧皎然。大历五年进士。曾任秘书省校书郎、杭州司马。晚年辞官隐居湖南衡山,自号衡岳幽人。今存《李端诗集》三卷。其诗多为应酬之作,多表现消极避世思想,个别作品对社会现实亦有所反映,一些写闺情的诗也清婉可诵,其风格与司空曙相似。李端是大历十才子之一,在“十才子”中年辈较轻,但诗才卓越,是“才子中的才子”。他的名篇《听筝》入选《唐诗三百首》。
白马何方来,青丝红锦鞯。
手持省府檄,身著从事衫。
分麾莅属邑,衔命司括田。
一见为鸾凤,不肯为鹰鹯。
视民如有疾,见客似无官。
疲民得贾父,僻壤戴苏天。
群情有欲愬,百口难具宣。
君来五阅月,熟察民颠连。
严为浙偏垒,淳在严万山。
按图览舆地,邑境若斗然。
一分布阡陌,九分奠山川。
垦亩杂沙砾,斸土见水泉。
桑不结趼丝,农不供粥饘。
耕凿地力尽,租税民用殚。
江南享有国,钱塘余百年。
地偏费实浩,额外赋益繁。
和买非正绢,茶役皆赢钱。
民穷未忍死,上慈政令宽。
三年输未足,一榜逋悉蠲。
遗黎戴白叟,尚能话兴元。
天朝大一统,地域跨八埏。
中邦定成赋,远氓均受廛。
吁嗟天地仁,岂使雨露偏。
君归勿委蛇,禁中需牧颇。
原言述民劳,海表同恩波。
相彼西人好,东人争奈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