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端(约743-782?),字正已,赵州(今河北赵县)人。少居庐山,师诗僧皎然。大历五年进士。曾任秘书省校书郎、杭州司马。晚年辞官隐居湖南衡山,自号衡岳幽人。今存《李端诗集》三卷。其诗多为应酬之作,多表现消极避世思想,个别作品对社会现实亦有所反映,一些写闺情的诗也清婉可诵,其风格与司空曙相似。李端是大历十才子之一,在“十才子”中年辈较轻,但诗才卓越,是“才子中的才子”。他的名篇《听筝》入选《唐诗三百首》。
深林艺松柏,不数栎与樗。
坐待十亩阴,等为匠氏储。
宁复知种德,责报不厌徐。
名令后必大,善积庆有馀。
於焉望丰屋,政可增修闾。
王孙世东州,奕奕盈簪裾。
金埒通里巷,珠树连阶除。
贤哉景发甫,爽爽众莫如。
直气薄霄汉,妙语锵琼琚。
定知磊落人,一见怀抱摅。
谓我架华堂,映发先人庐。
揭名取肯构,盖念经营初。
堂前植桃李,堂上罗诗书。
桃李意取适,诗书计非疏。
诸郎自兰玉,舌耕起菑畲。
吾诗以为箴,会见联高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