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端(约743-782?),字正已,赵州(今河北赵县)人。少居庐山,师诗僧皎然。大历五年进士。曾任秘书省校书郎、杭州司马。晚年辞官隐居湖南衡山,自号衡岳幽人。今存《李端诗集》三卷。其诗多为应酬之作,多表现消极避世思想,个别作品对社会现实亦有所反映,一些写闺情的诗也清婉可诵,其风格与司空曙相似。李端是大历十才子之一,在“十才子”中年辈较轻,但诗才卓越,是“才子中的才子”。他的名篇《听筝》入选《唐诗三百首》。
赠君长铗君当歌,每食无鱼叹委蛇。
一朝得见暴公子,櫑具欲与冠争峨。
岂比杜陵贫病叟,终日长镵随短蓑。
斩蛟刺虎老无力,带牛佩犊吏所诃。
故将换砚岂无意,恐君琱琢伤天和。
作诗反剑亦何谓,知君欲以诗相磨。
报章苦恨无好语,试向君砚求余波。
诗成剑往砚应笑,那将屋漏供悬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