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端(约743-782?),字正已,赵州(今河北赵县)人。少居庐山,师诗僧皎然。大历五年进士。曾任秘书省校书郎、杭州司马。晚年辞官隐居湖南衡山,自号衡岳幽人。今存《李端诗集》三卷。其诗多为应酬之作,多表现消极避世思想,个别作品对社会现实亦有所反映,一些写闺情的诗也清婉可诵,其风格与司空曙相似。李端是大历十才子之一,在“十才子”中年辈较轻,但诗才卓越,是“才子中的才子”。他的名篇《听筝》入选《唐诗三百首》。
山有洞左颊,拾得玉碑子。其长一周尺,其阔一药匕。
颜色九秋天,棱角四面起。轻敲吐寒流,清悲动神鬼。
稽首置手中,只似一片水。至文反无文,上帝应有以。
予疑仙石灵,愿以仙人比。心期香汤洗,归送箓堂里。
颇奈穷相驴,行动如跛鳖。十里五里行,百蹶复千蹶。
颜子不少夭,玉碑中路折。横文寻龟兆,直理任瓦裂。
劈竹不可合,破环永离别。向人如有情,似痛滴无血。
勘斗平地上,罅坼多啮缺。百见百伤心,不堪再提挈。
怪哉坚贞姿,忽脆不坚固。矧曰人间人,安能保常度。
敢问生物成,败为有真素。为禀灵异气,不得受秽污。
驴罪真不厚,驴生亦错误。更将前前行,复恐山神怒。
白云蓊闭岭,高松吟古墓。置此忍其伤,驱驴下山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