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端(约743-782?),字正已,赵州(今河北赵县)人。少居庐山,师诗僧皎然。大历五年进士。曾任秘书省校书郎、杭州司马。晚年辞官隐居湖南衡山,自号衡岳幽人。今存《李端诗集》三卷。其诗多为应酬之作,多表现消极避世思想,个别作品对社会现实亦有所反映,一些写闺情的诗也清婉可诵,其风格与司空曙相似。李端是大历十才子之一,在“十才子”中年辈较轻,但诗才卓越,是“才子中的才子”。他的名篇《听筝》入选《唐诗三百首》。
垒石支泉,架壑招烟。小桥外、老屋斜川。洁何忍唾,静欲成眠。
恰半栏花,数陂竹,一湖莲。
距村背郭,嶒泓萧瑟,似蜗庐、又似渔船。无冬无夏,非陌非阡。
尽昼呼卢,朝说剑,夜鸣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