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端(约743-782?),字正已,赵州(今河北赵县)人。少居庐山,师诗僧皎然。大历五年进士。曾任秘书省校书郎、杭州司马。晚年辞官隐居湖南衡山,自号衡岳幽人。今存《李端诗集》三卷。其诗多为应酬之作,多表现消极避世思想,个别作品对社会现实亦有所反映,一些写闺情的诗也清婉可诵,其风格与司空曙相似。李端是大历十才子之一,在“十才子”中年辈较轻,但诗才卓越,是“才子中的才子”。他的名篇《听筝》入选《唐诗三百首》。
苍史失古法,赤刀有遗书。经毁秦汉后,器追禹夏初。
古人不吾接,有感谁与袪。尚怜盲左生,文字记鲁壶。
哀哉泗水没,不复知鬼魖。英英华省郎,捃摭收遗馀。
异书人不识,善本手自摸。壁中发科斗,海底出珊瑚。
篆籀既识职,钟鼎各应图。要当知百世,何止举一隅。
似逢东里生,张华与之俱。谈倾河海江,下卷郑白渠。
我老尘埃中,牒诉惨不舒。思陪种柳潜,愿逐耦耕沮。
锦囊不应开,欲和聊复徐。颇怜平生心,用意真僻儒。
识字恨不博,块焉无与虞。图书许借否,髯滕意何如。
莫作骊龙仙,靳吝五色珠。鸱夷或未办,当奉酒一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