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端(约743-782?),字正已,赵州(今河北赵县)人。少居庐山,师诗僧皎然。大历五年进士。曾任秘书省校书郎、杭州司马。晚年辞官隐居湖南衡山,自号衡岳幽人。今存《李端诗集》三卷。其诗多为应酬之作,多表现消极避世思想,个别作品对社会现实亦有所反映,一些写闺情的诗也清婉可诵,其风格与司空曙相似。李端是大历十才子之一,在“十才子”中年辈较轻,但诗才卓越,是“才子中的才子”。他的名篇《听筝》入选《唐诗三百首》。
尽典春衣,换酒津亭,送君此行。叹清朝有道,何曾逐客,有司议法,忍及书生。归去来兮,噫其甚矣,见说江涛也不平。君之友,岂都无义士,剖胆相明。
挑诗行李如冰。正趁得越山桃李春。把从前豪举,著些老气,不应造物,到底无情。雁荡烟霞,凤城风雨,两地相思魂梦清。重来否,算海波未窄,犹可骑鲸。
邂逅春风识凤雏,又随群彦送轺车。人看白发迎门日,路是青云发轫初。
寿酒正宜桑落后,舞衣犹带御香馀。只应喜杀洪都尹,亲见挥金为买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