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端(约743-782?),字正已,赵州(今河北赵县)人。少居庐山,师诗僧皎然。大历五年进士。曾任秘书省校书郎、杭州司马。晚年辞官隐居湖南衡山,自号衡岳幽人。今存《李端诗集》三卷。其诗多为应酬之作,多表现消极避世思想,个别作品对社会现实亦有所反映,一些写闺情的诗也清婉可诵,其风格与司空曙相似。李端是大历十才子之一,在“十才子”中年辈较轻,但诗才卓越,是“才子中的才子”。他的名篇《听筝》入选《唐诗三百首》。
白日难欺,青天不爽,只此骷髅。到排场戏毕,尽停边鼓,熏炉烟散,却剩香篝。
无想有天,也须扣算,放自当年到此收。终不道,泛秋波一叶,随处芳洲。
思量惭愧难酬。曾顶戴、春霖起白沤。忆香蒸云子,从伊饱满,轻裁霞绮,护汝温柔。
莫倚无知,瞒他有眼,总付梧桐一片秋。应认取,者下回分解,别有风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