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一〇三三年至一一一〇五年,字子骏,钱塘人。生于宋仁宗明道二年,卒于徽宗崇宁四年,年七十三岁。工诗文。皇祐五年(公元一0五三年)进士,除知袁州萍乡系。历福建转连判官,主客郎中。出为变路提刑。建中靖国初,(公元一一〇一年)除知明州丐宫祠,以左朝议大夫提举洞霄宫,卒。骧著有文集十八卷,赋二十卷,均《宋史艺文志》并传于世。
月次於房历三星,斗牛不神箕独灵。
簸摇桑榆尽西靡,影落苏子砚与屏。
天工与我两厌事,孰居无事为此形。
与君持橐侍帷幄,同到温室观尧蓂。
自怜太史牛马走,伎等卜祝均倡伶。
欲留衣冠挂神武,便击云水归南溟。
陶泓不称管城沐,醉石可助平泉醒。
故持二物与夫子,欲使妙质留天庭。
但令滋液到枯槁,勿遣光景生晦冥。
上书挂名岂待我,独立自可当雷霆。
我时醉眠风林下,夜与渔火同青荧。
抚物怀人应独叹,作诗寄子谁当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