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一〇三三年至一一一〇五年,字子骏,钱塘人。生于宋仁宗明道二年,卒于徽宗崇宁四年,年七十三岁。工诗文。皇祐五年(公元一0五三年)进士,除知袁州萍乡系。历福建转连判官,主客郎中。出为变路提刑。建中靖国初,(公元一一〇一年)除知明州丐宫祠,以左朝议大夫提举洞霄宫,卒。骧著有文集十八卷,赋二十卷,均《宋史艺文志》并传于世。
前朝书法孰为盛,苏黄米蔡得其正。
法度难以晋魏论,气象可与欧虞并。
宣和金书类臣稷,筋骨通神工瘦硬。
大江南来万几暇,翰墨留神纵天性。
驱驰羲献走颜柳,神游八法轻万乘。
昭回云翰飞龙章,斡旋天机挥斗柄。
长枪大剑竟何用,恢复有志还未定。
太平遗老羔羊翁,草书时时发清兴。
天资自可凌汗漫,笔力犹能造遒劲。
年来神品不可得,醉素张颠夸草圣。
残篇断简付覆缶,玉轴牙签同弃甑。
摩娑故纸叹凋落,老眼昏花犹可认。
案头我正理蠹鱼,晴日好风窗几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