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一〇三三年至一一一〇五年,字子骏,钱塘人。生于宋仁宗明道二年,卒于徽宗崇宁四年,年七十三岁。工诗文。皇祐五年(公元一0五三年)进士,除知袁州萍乡系。历福建转连判官,主客郎中。出为变路提刑。建中靖国初,(公元一一〇一年)除知明州丐宫祠,以左朝议大夫提举洞霄宫,卒。骧著有文集十八卷,赋二十卷,均《宋史艺文志》并传于世。
蓝溪水,清而蓄,中有双鸳鸯,旁有连理木。上多贤者居,吾丘世聚族。
岁在蛇,贤人嗟,秋风吹折连理花。文鸳一夜死,鸯殉其雄死自矢。
于时九月天雨霜,月魄将死未死尚有光如珥,流照人间烈妇里。
妇年三八缺未完,千古完名付彤史。夫有烈妇夫不死,妇死先令夫有子,去夫之死三日耳!
蓝溪水,清且长,滨溪行建烈妇坊;上书天语为褒扬,下书妇氏廖夫曰丘德祥。
海可枯,石不烂,巍坊永永蓝溪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