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一〇三三年至一一一〇五年,字子骏,钱塘人。生于宋仁宗明道二年,卒于徽宗崇宁四年,年七十三岁。工诗文。皇祐五年(公元一0五三年)进士,除知袁州萍乡系。历福建转连判官,主客郎中。出为变路提刑。建中靖国初,(公元一一〇一年)除知明州丐宫祠,以左朝议大夫提举洞霄宫,卒。骧著有文集十八卷,赋二十卷,均《宋史艺文志》并传于世。
渊明求县令,本缘食不足。
束带向督邮,小屈未为辱。
翻然赋归去,岂不念穷独。
重以五斗米,折腰营口腹。
云何元相国,万钟不满欲。
胡椒铢两多,安用八百斛。
以此杀其身,何啻抵鹊玉。
往者不可悔,吾其反自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