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中,莆田(今属福建)人。高宗绍兴二年(一一三二)年特奏名。事见清《莆田县志》卷一二。今录诗二首。
黄阁开帏幄,丹墀拜冕旒。位高汤左相,权总汉诸侯。
不改周南化,仍分赵北忧。双旌过易水,千骑入幽州。
塞草连天暮,边风动地愁。无因随远道,结束佩吴钩。
维此江壖,控扼之所。
居安思危,可无备御。
维彼强狡,巧於乘隙。
萌蘖弗除,其欲罔极。
孰堪制之,维汝弓兵。
猛虎在山,百兽震惊。
勇无坚敌,谋无遗虑。
如彼猎师,靡逸狐兔。
亦如农夫,稂莠是芟。
寇盗斯戢,善良斯安。
吾民膏备,为汝衣食。
可不念此,为民除慝。
国用方窘,于汝常给。
可不念此,竭诚报国。
无或徇私,贪求肆虐。
无或荒嬉,酣饱蒱博。
强汝志气,精汝武艺。
习汝行陈,照汝果毅。
我闻在昔,元勋茂烈。
发迹弧矢,登寺授钺。
反观此身,均一丈夫。
彼既能然,我岂不如。
黽勉从事,不辞险阻。
风餐露宿,含辛茹苦。
汝身则劳,民获安堵。
肝胆忠义,神其福汝。
我作营房,亦既劳止。
用集尔众,缓急有备。
营房之居,义均弟兄。
务在和睦,毋或纷争。
营房之居,法如军旅,
什伍相第,其传自古。
以大总小,先正其身。
以小承大,期於率循。
我筑斯亭,句曰劝功。
尔有勤劳,是奖是崇。
尔或有罪,吾不汝贷。
鞭扑斥逐,其耻为大。
凡尔有众,各敬尔德。
飞此歌诗,持循罔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