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若琳,字淇筼,贵州开州(今重庆开县)人。举人。清道光十七年(1837)五月二十九日,以漳浦知县署台湾府抚民理番海防粮捕通判。曾任噶玛兰厅员,负责清釐地亩工作。十八年(1838)正月二十四日卸任,补澎湖通判。
麴町往筑地,正出东海湾。诸胡所聚居,楼观映晴天。
不知夜何事,聚众张几筵。童妇齐列坐,施帷当其前。
数人类作剧,笑怒相与颠。下帷俄复展,一人口有宣。
学语殊未熟,时省怀中编。主人有四女,鬈发各垂肩。
碧眼若含愁,綵服何蹁跹。入帷迭娇歌,观者咸称妍。
众中都为谁?舍人在其间。舍人学胡语,彼胡奚知焉?
读书二十年,此举谁谓然。吾意顾有在,未足为俗言。
终日惜奈花,一身苦牵羁。半月始得行,垂老玩姜姬。
飞鞭出重城,修途会封姨。扑面吹砂砾,熟马昏路岐。
白日恣狂霾,弥空塞琉璃。举头触横柳,乌纱罥高枝。
一步一摧折,歇马憩仁祠。山僧出慰劳,白水泛枪旗。
诸馀小比丘,目腓心刺讥。未闻看花人,罩眠对春姿。
马疲人亦困,酌酒却宽脾。不独负花约,兼亦怖天威。
自我入京来,无日不沙飞。四月双重绵,立夏无春时。
司尹省惟日,愚贱安敢知。长歌击流水,惊起双鸬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