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若琳,字淇筼,贵州开州(今重庆开县)人。举人。清道光十七年(1837)五月二十九日,以漳浦知县署台湾府抚民理番海防粮捕通判。曾任噶玛兰厅员,负责清釐地亩工作。十八年(1838)正月二十四日卸任,补澎湖通判。
溪霞明断绮。带东风客雁,笋将十里。镜空春路,心绪淡蛾外。
泛萸谋野醉。年年催载秋被。盼客山灵,惜愁鬟未整,莺语乱呼起。
转首瑶台眼底。疑有双成,结束连环佩。旧尘如梦,还付乱云洗。
驻鞍消茗翠。斜阳冷透峰意。未怯春寒,知游仙路近,微步响风水。
有谭名利者,耳若了不闻。
心乎平似水,身也懒於云。
眇眇居人世,骎骎过隙曛。
田园趣归去,风月谩平分。
有子万事足,一堂何足论。
还欣身有托,或谓寿无根。
静处安吾分,超然忘世纷。
炉薰祝万寿,持用答吾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