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若琳,字淇筼,贵州开州(今重庆开县)人。举人。清道光十七年(1837)五月二十九日,以漳浦知县署台湾府抚民理番海防粮捕通判。曾任噶玛兰厅员,负责清釐地亩工作。十八年(1838)正月二十四日卸任,补澎湖通判。
秣马膏车,又去作、天涯*客。明见得、水云深处,万花如雪。绿暗江城多洞府,红烧烛影翻双节。被晓风、吹散枕中春,檐间铁。尘世事,无穷歇。吾最爱,沧浪说。恐灵均泽畔,只成孤洁。心事比量无少恶,前途何必论*坼。倘祥金、陶铸遇良工,从区别。
白似雪花,柔于柳絮。胡蝶儿、镇长一处。春风骀荡,蓦然吹去。得游丝、半空惹住。
波上精神,掌中态度。分明是、彩云团做。当年飞燕,从今不数。只恐是、高唐梦中神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