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若水(1093年-1127年),原名若冰,字清卿,洺州曲周县(今河北曲周县)水德堡村人。靖康元年为太学博士,官至吏部侍郎,曾奉旨出使金国。靖康二年随宋钦宗至金营,怒斥敌酋完颜宗翰,不屈被害。后南宋追赠观文殿学士,谥忠愍。有《李忠愍公集》。徽宗宣和四年(1122年),为元城尉,调平阳府司录,济南府教授,除太学博士。钦宗靖康元年(1126年),为太常博士。既而使金,迁著作佐郎。使还,擢尚书吏部侍郎兼权开封府尹。二年,从钦宗至金营,金人背约,逼钦宗易服,若水敌不屈残杀,时年三十五。
公为时生,才真是、禁中颇牧。擎天手、十年犹在,未应藏缩。说项无人堪叹息,瞻韩有意因恢复。用真儒、同建太平功,心相属。
忠与孝,荣和辱。武昌柳,南湖竹。一箪瓢非欠,万钟非足。知命何曾怀喜愠,轻身岂为干名禄。看可汗生缚洗烟尘,机神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