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若水(1093年-1127年),原名若冰,字清卿,洺州曲周县(今河北曲周县)水德堡村人。靖康元年为太学博士,官至吏部侍郎,曾奉旨出使金国。靖康二年随宋钦宗至金营,怒斥敌酋完颜宗翰,不屈被害。后南宋追赠观文殿学士,谥忠愍。有《李忠愍公集》。徽宗宣和四年(1122年),为元城尉,调平阳府司录,济南府教授,除太学博士。钦宗靖康元年(1126年),为太常博士。既而使金,迁著作佐郎。使还,擢尚书吏部侍郎兼权开封府尹。二年,从钦宗至金营,金人背约,逼钦宗易服,若水敌不屈残杀,时年三十五。
数日君不来,欲赋莫云诗。
今朝忽过我,欢然如先期。
谈论已忘倦,坐卧犹忘机。
正尔踌躇间,袖出言别诗。
且知束锦囊,届途无多时。
使我心为感,使我心为悲。
此意竟何如,写作送行诗。
君不鄙我句,喜色形须眉。
明朝天一方,胥会知何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