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若水(1093年-1127年),原名若冰,字清卿,洺州曲周县(今河北曲周县)水德堡村人。靖康元年为太学博士,官至吏部侍郎,曾奉旨出使金国。靖康二年随宋钦宗至金营,怒斥敌酋完颜宗翰,不屈被害。后南宋追赠观文殿学士,谥忠愍。有《李忠愍公集》。徽宗宣和四年(1122年),为元城尉,调平阳府司录,济南府教授,除太学博士。钦宗靖康元年(1126年),为太常博士。既而使金,迁著作佐郎。使还,擢尚书吏部侍郎兼权开封府尹。二年,从钦宗至金营,金人背约,逼钦宗易服,若水敌不屈残杀,时年三十五。
重岩括元气,云窦出涌泉。迸流络广石,百尺高帘悬。
微风度午日,烨烨生红烟。始知穷幽讨,奇观满垓埏。
我友趁奔鹿,搴裳陟其巅。蹇步独竛竮,矫想为欣然。
瓢汲试茶鼎,庶足凌飞仙。
客从昆仑来,遗我双玉璞。云是古之得道者西王母食之馀,
食之可以凌太虚。受之颇谓绝今昔,求识江淮人犹乎比石。
如今虽在卞和手,□□正憔悴,了了知之亦何益。
恭闻士有调相如,始从镐京还,复欲镐京去。能上秦王殿,
何时回光一相眄。欲投君,保君年,幸君持取无弃捐。
无弃捐,服之与君俱神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