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若水(1093年-1127年),原名若冰,字清卿,洺州曲周县(今河北曲周县)水德堡村人。靖康元年为太学博士,官至吏部侍郎,曾奉旨出使金国。靖康二年随宋钦宗至金营,怒斥敌酋完颜宗翰,不屈被害。后南宋追赠观文殿学士,谥忠愍。有《李忠愍公集》。徽宗宣和四年(1122年),为元城尉,调平阳府司录,济南府教授,除太学博士。钦宗靖康元年(1126年),为太常博士。既而使金,迁著作佐郎。使还,擢尚书吏部侍郎兼权开封府尹。二年,从钦宗至金营,金人背约,逼钦宗易服,若水敌不屈残杀,时年三十五。
叶君乎仲兰,果以忧郁死。平生千载期,一朝成逝水。
自与弱冠交,百间不踰始。直恐寝食离,若将性命委。
每约潜深山,十年读经史。动因多事故,飘泊异行轨。
迩闻君病剧,吾已客千里。谁知慰问书,竟作墓前诔。
意外得凶讣,有泪不能弭。黯绝一寸心,若堕九渊底。
惨尔兄弟殂,茕茕各无子。大祧悬千钧,危哉一发恃。
可怜伯道贤,遽等若敖鬼。身后馀遗文,茫茫付谁氏?
遥知湖上楼,败叶飘故纸。咄嗟眼中人,存者尚有几。
降殃必及善,天道或未尔。岂我叶仲兰,竟以忧郁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