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若水(1093年-1127年),原名若冰,字清卿,洺州曲周县(今河北曲周县)水德堡村人。靖康元年为太学博士,官至吏部侍郎,曾奉旨出使金国。靖康二年随宋钦宗至金营,怒斥敌酋完颜宗翰,不屈被害。后南宋追赠观文殿学士,谥忠愍。有《李忠愍公集》。徽宗宣和四年(1122年),为元城尉,调平阳府司录,济南府教授,除太学博士。钦宗靖康元年(1126年),为太常博士。既而使金,迁著作佐郎。使还,擢尚书吏部侍郎兼权开封府尹。二年,从钦宗至金营,金人背约,逼钦宗易服,若水敌不屈残杀,时年三十五。
俗师俗学,空劳彼勖。蔽蒙之民,蒙性于欲。以求初明,其蔽久酷。
天物芸芸,复我虚曲。以知养性,其性如玉。以恬养知,其明似烛。
古人至一,今人至缛。顺而不一,天下乃数。安而不顺,天下乃局。
浇淳散朴,天下乃毒。世道交丧,乾坤乃局。至人处穷,冥飞似鹄。
隐德存身,永辞世梏。世人所求,轩冕相属。傥来不来,神衰气辱。
丧己于物,失性于俗。倒置之民,其蒙转笃。休哉游哉,我沐我浴。
高轩在门,华冕在瞩。何有何无,如断如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