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若水(1093年-1127年),原名若冰,字清卿,洺州曲周县(今河北曲周县)水德堡村人。靖康元年为太学博士,官至吏部侍郎,曾奉旨出使金国。靖康二年随宋钦宗至金营,怒斥敌酋完颜宗翰,不屈被害。后南宋追赠观文殿学士,谥忠愍。有《李忠愍公集》。徽宗宣和四年(1122年),为元城尉,调平阳府司录,济南府教授,除太学博士。钦宗靖康元年(1126年),为太常博士。既而使金,迁著作佐郎。使还,擢尚书吏部侍郎兼权开封府尹。二年,从钦宗至金营,金人背约,逼钦宗易服,若水敌不屈残杀,时年三十五。
城贮兰陵酒。放锦帆、横塘归去,美人醒否。万柄莲香五湖曲,消得金尊如斗。
倚红栏、遍三百九。白纻歌残宵漏歇,晓乌啼、不用铜鱼守。
欹蝉鬓、艳螓首。
无端麋鹿胥台走。最缄恨、甬东江上,难携纤手。宝屧声中山河尽,往日恩情怕受。
望不到、苧萝溪口。身逐鸱夷成底事,咏鹣鹣、翻让东施丑。
魂销也、娃宫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