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若水(1093年-1127年),原名若冰,字清卿,洺州曲周县(今河北曲周县)水德堡村人。靖康元年为太学博士,官至吏部侍郎,曾奉旨出使金国。靖康二年随宋钦宗至金营,怒斥敌酋完颜宗翰,不屈被害。后南宋追赠观文殿学士,谥忠愍。有《李忠愍公集》。徽宗宣和四年(1122年),为元城尉,调平阳府司录,济南府教授,除太学博士。钦宗靖康元年(1126年),为太常博士。既而使金,迁著作佐郎。使还,擢尚书吏部侍郎兼权开封府尹。二年,从钦宗至金营,金人背约,逼钦宗易服,若水敌不屈残杀,时年三十五。
公勿自疑应自许,此事今稀良近古。青鲸跋浪入重溟,下视万鱼空呴呴。
金貂玉蝉非性分,曾不羞惭谓天与。以同自证死不间,谬窃光荣眩儿女。
如公一占蜚遁爻,爱网百重斯以斧。丰狐文豹脱灾皮,建德遨游孰能阻。
旁观尚觉腰带适,四体乍如生翨羽。任呼狂客似知章,免作尚书等怀祖。
眼看筐箧事纷纷,灭没飞鸿下平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