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若水(1093年-1127年),原名若冰,字清卿,洺州曲周县(今河北曲周县)水德堡村人。靖康元年为太学博士,官至吏部侍郎,曾奉旨出使金国。靖康二年随宋钦宗至金营,怒斥敌酋完颜宗翰,不屈被害。后南宋追赠观文殿学士,谥忠愍。有《李忠愍公集》。徽宗宣和四年(1122年),为元城尉,调平阳府司录,济南府教授,除太学博士。钦宗靖康元年(1126年),为太常博士。既而使金,迁著作佐郎。使还,擢尚书吏部侍郎兼权开封府尹。二年,从钦宗至金营,金人背约,逼钦宗易服,若水敌不屈残杀,时年三十五。
叔父风流元祐支,清贫远自相国时。旧闻河朔人伟奇,元衡笔力犹可窥。
佳哉伯玉贤埙篪,小阮亦与竹林期。兆民虽云非旧知,知之正自梅花诗。
伯寿憔悴儒冠衣,十年不调长苦饥。经明行修后所归,非吾光远其谁推。
洪文学问方筑基,基成可保无倾攲。嗟我误落东南陲,疏者乃亲亲异宜。
念我流转终年疲,去章已上归俟之。或持酒肴或赠辞,亦或眷眷江之湄。
数面成亲还语离,前日之乐今日悲。秋风飒飒衣披披,山长水远属玉飞。
高城望断日已西,望不可见令人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