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若水(1093年-1127年),原名若冰,字清卿,洺州曲周县(今河北曲周县)水德堡村人。靖康元年为太学博士,官至吏部侍郎,曾奉旨出使金国。靖康二年随宋钦宗至金营,怒斥敌酋完颜宗翰,不屈被害。后南宋追赠观文殿学士,谥忠愍。有《李忠愍公集》。徽宗宣和四年(1122年),为元城尉,调平阳府司录,济南府教授,除太学博士。钦宗靖康元年(1126年),为太常博士。既而使金,迁著作佐郎。使还,擢尚书吏部侍郎兼权开封府尹。二年,从钦宗至金营,金人背约,逼钦宗易服,若水敌不屈残杀,时年三十五。
空肠得酒芒角出,肝肺槎牙生竹石。
森然欲作不可回,吐向君家雪色壁。
平生好诗仍好画,书墙涴壁长遭骂。
不嗔不骂喜有余,世间谁复如君者。
一双铜剑秋水光,两首新诗争剑铓。
剑在床头诗在手,不知谁作蛟龙吼。
天台高士项斯贤,诏牧黎阳治化宣。事业远符殷傅说,文章曾赋汉甘泉。
双罂酒美劳人送,一纸诗新染翰传。自愧非韩亦非孟,不知君许作忘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