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若水(1093年-1127年),原名若冰,字清卿,洺州曲周县(今河北曲周县)水德堡村人。靖康元年为太学博士,官至吏部侍郎,曾奉旨出使金国。靖康二年随宋钦宗至金营,怒斥敌酋完颜宗翰,不屈被害。后南宋追赠观文殿学士,谥忠愍。有《李忠愍公集》。徽宗宣和四年(1122年),为元城尉,调平阳府司录,济南府教授,除太学博士。钦宗靖康元年(1126年),为太常博士。既而使金,迁著作佐郎。使还,擢尚书吏部侍郎兼权开封府尹。二年,从钦宗至金营,金人背约,逼钦宗易服,若水敌不屈残杀,时年三十五。
晦翁守南康,政成有余暇。
驾言山之中,于日非聊假。
紫霄作重阳,白鹿见图画。
闻之几向风,恨不款段跨。
今年五溪归,迩日三湘役。
先生喜其至,舍以江亭阔。
频能枉高轩,人骇非重客。
那知先生意,于此自为德。
兹日复何日,休沐著甲令。
先生重过之,俱款石皷胜。
西溪命题字,东岩俾开径。
既除古莓苔,又索贤名姓。
已焉兴未休,棹舟放中流。
西风未却暑,一雨方回秋。
僧坊远莫至,隐墅近得留。
宁同岘山辈,不异舞雩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