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若水(1093年-1127年),原名若冰,字清卿,洺州曲周县(今河北曲周县)水德堡村人。靖康元年为太学博士,官至吏部侍郎,曾奉旨出使金国。靖康二年随宋钦宗至金营,怒斥敌酋完颜宗翰,不屈被害。后南宋追赠观文殿学士,谥忠愍。有《李忠愍公集》。徽宗宣和四年(1122年),为元城尉,调平阳府司录,济南府教授,除太学博士。钦宗靖康元年(1126年),为太常博士。既而使金,迁著作佐郎。使还,擢尚书吏部侍郎兼权开封府尹。二年,从钦宗至金营,金人背约,逼钦宗易服,若水敌不屈残杀,时年三十五。
帘底曲销,酒边客散,露井愁窥春好。旧家秾李未成妆,镜奁空、负他凝笑。
相逢太早。怕约后、因循误了。燕归时、料故园芳事,东风先扫。
凭谁道。百绕珍丛,那计花著恼。曲尘流梦自年年,况天台、断红难到。
羁情满抱。枉分付、胭脂吟稿。拚销魂、索醉刘郎未老。
惟梅本是群仙侣,别有芳姿照微雨。人尝误作杏花看,我亦戏作莲花语。
即色非空还是色,遽数不终须悉数。偷服丹砂抹玉唇,赭颜谪向春风舞。
呜呼,安得东皇锡赤社,胙以朱陵为尔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