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若水(1093年-1127年),原名若冰,字清卿,洺州曲周县(今河北曲周县)水德堡村人。靖康元年为太学博士,官至吏部侍郎,曾奉旨出使金国。靖康二年随宋钦宗至金营,怒斥敌酋完颜宗翰,不屈被害。后南宋追赠观文殿学士,谥忠愍。有《李忠愍公集》。徽宗宣和四年(1122年),为元城尉,调平阳府司录,济南府教授,除太学博士。钦宗靖康元年(1126年),为太常博士。既而使金,迁著作佐郎。使还,擢尚书吏部侍郎兼权开封府尹。二年,从钦宗至金营,金人背约,逼钦宗易服,若水敌不屈残杀,时年三十五。
三代日方中,为民破重昏。
既蚀复光融,孔孟道益尊。
古礼今则亡,陈编意犹存。
饮燕用觥筹,荐享羞羔豚。
瞿昙何为者,髡首徒实繁。
不饮非畏义,不杀非知仁。
举世昏不悟,跣足行荆榛。
胎祸产妖幻。与佛岐又分。
俗愚有罣误,吏议多深文。
怒言必溢恶,疑似恐不根。
黔首亦何罪,可悯不可嗔。
大道若返古,怪说难眩民。
帝民虎豹守,此语谁扣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