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岑(一一三七~一二二四),字元秀,严州建德(今浙江建德东北)人。高宗绍兴二十九年(一一五九)领乡荐,屡试进士不第。光宗绍熙元年(一一九○)特奏名,调徽州歙县尉。终母忧,再调温州平阳县丞,秩满监南岳庙。宁宗嘉定十七年卒,年八十八。有诗集,已佚。事见《桐江集》卷一《滕元秀诗集序》。 滕岑诗,据《瀛奎律髓》、《永乐大典》等书所录,编为一卷。
染白一为黑,焚木尽成灰。念我室中人,逝去亦不回。
结发二十载,宾敬如始来。提携属时屯,契阔忧患灾。
柔素亮为表,礼章夙所该。仕公不及私,百事委令才。
一旦入闺门,四屋满尘埃。斯人既已矣,触物但伤摧。
单居移时节,泣涕抚婴孩。知妄谓当遣,临感要难裁。
梦想忽如睹,惊起复徘徊。此心良无已,绕屋生蒿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