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长卿,字元之,吴县(今江苏苏州)人。孝宗乾道二年(一一六六)进士(《吴郡志》卷二八)。淳熙七年(一一八○),为将作监丞(《宋会要辑稿》职官七二之六)。十一年,改军器监丞(同上书选举二二之六)。光宗绍熙三年(一一九二),知崇化县(《周文忠集》卷二八(《吉州新贡院记》)。四年,由知吉州迁提点广西刑狱。五年,为广西转运判官(《止斋文集》卷一七《广西提刑胡长卿除广西路转运判官制》)。今录诗三首。
苍生果何辜?十载堕涂炭。天心不可知,令我重悲惋。
自从丧乱来,盗贼苦搆患。有田不能耕,有园不能灌。
牛羊被虏掠,妻子各分散。穷冬尚无衣,日午犹未饭。
官府不我恤,沈浮等鸥雁。胁从姑偷生,纵死冀少缓。
昨夜官军来,又复诛反叛。粗豪甚豺狼,猛毒如狴犴。
一槩尽杀掠,去贼才一间。玉石俱不分,生民重糜烂。
纵贼官府嗔,为民贼杂乱。左右将安归?泛若无畔岸。
新春雨潇潇,何忍听悲叹。愿言忍须臾,维持夜将旦。
良乐伫目思骥子,工师择材须杞梓。
刘家昆宁近是用,直干百围日千里。
戏彩之暇西鸡窗,平挹千古如探囊。
尺箠政自无坚强,况腰乌号手鱼肠。
乡邦惊叹有此客,一笔与翁箭锋直。
秋赋春闱溷子尔,老子贺书已濡笔。
香名联翩传里闾,珠宫贝阙方权舆。
他年日奉平反笑,更胜而今读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