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秬(?—1173),字嘉叟,原籍中山曲阳(今属河北),徙居泉南(今福建泉州),王安中孙。绍兴十九年,以宣教郎十办诸军审计司(《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五九)。二十五年,为淮南转运判官(同上书历知江、抚二州(同上书卷一八五)。九年卒(陆游《闻王嘉叟讣报有作》)。著有《复斋诗集》十五卷(同上书),又有《复斋制表》二卷(《直斋书录解题》卷一八),均已佚。《全宋诗》卷二O四六录其诗五首。《全宋文》卷四八九五收有其文。事迹见魏了翁《王侍郎秬复斋诗集序》(《鹤山集旁卷五四)、《宋诗纪事》卷五一。
名状元孙,不喜谈文,从军战场。记楼船飞渡,寒江惨白,营门起立,残月昏黄。
末路英雄,一官江海,吴市箫声最慨慷。酒酣后,每抽弧注矢,思射天狼。
尊前莫问行藏。且收拾功名入醉乡。笑吾侪今日,学书学剑,中原几辈,称帝称王。
二十年华,万千事业,第一关心镜里霜。相思处,又雁声湘路,潮信钱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