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6—1579)明吉安府永新人,字崇基,号洞山先生。嘉靖十四年进士。授编修。迁国子司业,所奖拔多为名士。旋还任修撰,专理诰敕。忤仇鸾,几得罪,会鸾先被杀,乃已。严嵩欲结为姻好,拒之,遂有怨。出为南京祭酒,将行,劝嵩勿害杨继盛。历官为南京礼部尚书。留意理学,其学不傍门户,能密自体验。有《洞农堂集》。
物意人情,各喜盗平。盗在当身,胡不自嗔。窃义窃仁,曰我圣人。
盗钩曰偷,盗国曰侯。侯门义存,矧夫一尊。吴荆淫号,中土云奔。
自兹以往,安可复论。智为盗取,圣为盗守。始负而走,终居若有。
斗斛权衡,既作弥争。斧钺轩冕,谁宠谁惊。圣人不耻,大盗不止。
焚符破玺,而民朴鄙。胶离朱目,塞瞽矌耳。削史钳墨,如攦倕指。
至德玄同,容成诸氏。鸢飞戾天,鱼静于水。盗蹠亡言,啍啍日已。
圣人复起,孰能盗诡。胠箧之徒,自生自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