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85—1523)福建闽县人,字继之,号少谷。弘治十八年进士。授户部主事,榷税浒墅。愤嬖幸用事,弃官归。正德中,起礼部主事,进员外郎。谏南巡,受廷杖,力请归。嘉靖初,以荐起为南京吏部郎中,途中病死。工画善诗。有《少谷集》、《经世要谈》。
婚礼始伏羲,俪皮定其制。薄物岂足重,所重在礼意。
踵事渐增华,六礼乃明备。百两咏周诗,文胜反滋弊。
俗见侈全厅,益失古人义。欧化近输入,文明寓调剂。
费省礼仪详,盛事期可继。我友柏秋君,数典从新例。
儿妇嘉礼时,会堂宾济济。我欲远观礼,筋力难自致。
聊寄诗一章,用祝螽麟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