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尧叟(961年—1017年5月10日),字唐夫,阆州阆中人,北宋宰相,左谏议大夫陈省华长子、太子太师陈尧佐、天雄军节度使陈尧咨长兄。宋太宗端拱二年(989年)状元,与弟陈尧佐同科,又与父亲同日获赐绯衣,历官秘书丞、河南东道判官、工部员外郎。大中祥符五年(1012年),升任同平章事、枢密使。大中祥符九年(1016年),因病改授右仆射、知河阳军。天禧元年(1017年),陈尧叟去世,年五十七。真宗废朝二日,追赠侍中,谥号“文忠”。著有《监牧议》、《请盟录》等。
渊明赋止酒,止酒未尝止。今朝诗固云,从此真止矣。
我观他日诗,说酒特未已。必饮诚有累,必止亦非理。
无如作病何,聊用忘忧耳。得失定相半,随遇无彼此。
胡为我阿咸,深拒坚壁垒。子言故多师,乌有与亡是。
独此止酒诗,字字如信史。恐子昧圆通,未究真正义。
当观诸世间,一一等幻戏。死生尚云尔,何乃较醒醉。
操瓢起相从,无为乏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