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11—1594)明湖北监利人,寄籍山东濮州李庄(今李进士堂镇),字伯承,号北山。嘉靖二十六年进士,除新喻知县,迁刑部郎中,改尚宝司丞,升少卿。降亳州同知,迁宁国府同知,以言官抨击罢。自负才名,多所傲睨。谙晓音律,尤妙琵琶。壮年罢官,优游林下,享文酒声伎之奉四十余年。中进士前,诗名已著。以出为外吏,故不在李攀龙等七子之列,晚年语此,每愤懑不已。有《读诗私记》、《江右诗稿》、《李氏山房诗选》。
冬之季月,月及上弦。太康书来,慰此皤然。并其成法,别为一书。
敏而有术,使我嗟吁。考其大指,官之楷模。官守其约,事总其要。
何弊不除,何隐弗照。如陛高台,俯视四旁。不持度量,是物可量。
挈裘之领,提纲之纲。维简维能,维能维精。维精维思,维思维诚。
既诚既明,既信既行。日有馀力,民亦閒暇。不肯顽恶,孰为欺诈。
不出一符,不遗一力。或将尔车,或负尔穑。四境之内,如云坌集。
一岁之事,先期以办。私无所扰,公无所患。至于盗贼,无处伏藏。
情既暴露,脱身奔亡。吏案可空,刑书可阁。俾尔室家,既安且乐。
岂唯太康,世蒙其业。凡百有司,皆来取法。勿毁其成,在彼后人。
勿有所嫉,勿摇勿倾。如川斯流,勿窒其行。美哉太康,不负厥官。
到官之日,坐席未安。所成者大,所及者远。何以加之,加于所勉。
又何加焉,不倦于终。遗之无穷,智者之功。
田家重元日,置酒会邻里。小大易新衣,相戒未明起。
老翁年已迈,含笑弄孙子。老妪惠且慈,白发被两耳。
杯盘且罗列,饮食致甘旨。相呼团栾坐,聊慰衰莫齿。
田硗藉人力,粪壤要锄理。新岁不敢闲,农事自兹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