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遵宪(1848年4月27日~1905年3月28日)晚清诗人,外交家、政治家、教育家。字公度,别号人境庐主人,汉族客家人,广东省梅州人,光绪二年举人,历充师日参赞、旧金山总领事、驻英参赞、新加坡总领事,戊戌变法期间署湖南按察使,助巡抚陈宝箴推行新政。工诗,喜以新事物熔铸入诗,有“诗界革新导师”之称。黄遵宪有《人镜庐诗草》、《日本国志》、《日本杂事诗》。被誉为“近代中国走向世界第一人”。
虾蟆何为者,痱磊盎于背。人言怀土虫,弃去俄复在。
昔有系青缯,酉阳志其怪。尝观三物图,副以蝍蛆带。
相持莫先动,含毒相屠脍。端欲兄龟龙,未肯弟孔翠。
俳语解人颐,子阳妄尊大。慎勿离窟穴,旁午元五辈。
东行犯日忌,束缚非其罪。倘有切玉刀,甘心脂鼎鼐。
平生不下箸,实惮背脊疥。何必食马肝,前修有明戒。
愿君勿嘲诮,微命其可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