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传庭(1593年-1643年),字伯雅,又字白谷,代州镇武卫(今山西代县)人,明朝名将。万历四十七年(1619年)进士。崇祯十五年(1642年)任兵部侍郎,总督陕西。次年升为兵部尚书(改称督师)。带兵镇压李自成、张献忠民变。由于时疫流行,粮草不足,兵员弹药缺少,朝廷催战,无奈草率出战,后兵败,在陕西潼关战死,马革裹尸,年约51岁。《明史》称“传庭死,而明亡矣”。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清廷追谥“忠靖”。
凤鸟有灵匹,芝兰有灵根。有女欢薄祜,少小失二人。
阿弟方弱龄,茕茕寡友昆。十年贞不字,抚弟多苦辛。
诗书夙所好,礼仪夙所敦。馀事擅写生,妙笔追天真。
高行人所羡,媒妁来殷勤。云有赞皇令,蒯氏为清门。
遂缔百年好,鸣凤托高冈。玉帛安及时,佳耦世无双。
结䙰行有日,群寇来抢攘。蒯侯恤民事,率众巡所疆。
猝然与贼遇,万骑精且强。合围桑落镇,众寡莫相当。
天狼不可射,威弧不可张。嗟哉忠义土,身死为国殇。
佳运叹何迟,厄运来何促。忽闻消息来,心摧莫能哭。
女子谓阿弟,我生亦何艰。二人谁则无,父母早见捐。
伉俪谁则无,未嫁失所天。我命实不犹,皇灵无私恩。
岂不重一死,身殉义得全。一日饥不食,二日饥不餐。
光光烈女子,冥冥向重泉。合葬蒯氏茔,遂彼同穴言。
高义世所重,有司以上闻。明明皇帝制,曰赠为淑人。
借问淑人谁,宣圣之裔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