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广东南海人,字子和。弘治九年进士。授南京户部主事,监江北诸仓,清查积年侵羡,得粟十余万石。历户部员外郎、湖州知府、晋广西参政,督粮严法绳奸,境内肃然。后抚云南,镇湖广皆有政绩。官至兵部右侍郎。致仕卒,年八十。有《海语》、《矩洲集》等。
(古有虐王,昏毒狂忍,无恶不及,故为《至虐》之诗
二章四韵十八句)
夫为君上兮,慈顺明恕,可以化人。忍行昏恣,
独乐其身;一徇所欲,万方悲哀。于斯而喜,当云何哉?
夫为君上兮,兢慎俭约,可以保身,忍行荒惑,虐暴于人;
前世失国,如王者多。于斯不寤,当如之何。
碧殿朱门地不寒,楚山蕲水足游观。尊开醴酒时应醉,馔出江鱼日可餐。
作赋岂劳伤贾谊,献书休拟学严安。草亭身世羲皇上,一榻清风竹万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