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传庭(1593年-1643年),字伯雅,又字白谷,代州镇武卫(今山西代县)人,明朝名将。万历四十七年(1619年)进士。崇祯十五年(1642年)任兵部侍郎,总督陕西。次年升为兵部尚书(改称督师)。带兵镇压李自成、张献忠民变。由于时疫流行,粮草不足,兵员弹药缺少,朝廷催战,无奈草率出战,后兵败,在陕西潼关战死,马革裹尸,年约51岁。《明史》称“传庭死,而明亡矣”。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清廷追谥“忠靖”。
禀禀齐成业,得之权公碑。逢时初多难,退密安庭闱。
深怀经纶策,起佐虎罴师。省郎拜侍御,出赈关中饥。
俄登谏诤列,忤旨领一麾。徐迁河南府,法令严张施。
宿奸即诛殄,和气回霜威。德宗治勤劳,器公达精微。
付之元化柄,庶绩几纯熙。兼职在国史,直笔信不疑。
皇皇君臣际,忠孝世所推。宜其源流长,千载尚弗遗。
于今见远孙,大雅敦形仪。银章佩县印,白玉涵山辉。
丈人与先翁,登科实同时。相逢进馀烈,语讫及祖基。
家传唐相诰,绨袭常亲携。焚香俾一读,令我增叹嘻。
玺文俨如新,是亦权公词。顾郑崔许辈,其名各亲题。
邈然想高风,拂拂云雾披。芬芳一何远,阴德未少隳。
几经兵火馀,定有神物持。不落他人家,后嗣贤可知。
请令妙绝手,模将刻瑶琪。传之固无穷,永作来孙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