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传庭(1593年-1643年),字伯雅,又字白谷,代州镇武卫(今山西代县)人,明朝名将。万历四十七年(1619年)进士。崇祯十五年(1642年)任兵部侍郎,总督陕西。次年升为兵部尚书(改称督师)。带兵镇压李自成、张献忠民变。由于时疫流行,粮草不足,兵员弹药缺少,朝廷催战,无奈草率出战,后兵败,在陕西潼关战死,马革裹尸,年约51岁。《明史》称“传庭死,而明亡矣”。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清廷追谥“忠靖”。
三十年来令八九,公令我邑时特久。心劳抚字拙催科,乐只君子民父母。
第一宽大培心田,公庭挞罚挥蒲鞭。以静以慎决疑狱,如拨云雾窥青天。
案牍馀閒喜接士,接士讵真无臧否。尊贤容众矜不能,度似春风心似水。
矜恤善政尤乐为,廉泉大沛甘如饴。债台高筑曾莫惜,道是职分吾无辞。
宰县才长更忧国,外侮内讧患不测。当倭未与中议和,江海咽喉防务亟。
军书旁午县中过,人心恇扰末如何。惟公好整好以暇,安置妥贴平不颇。
民教原来似冰炭,宵小抵隙成巨案。我公调护多苦心,不惜俸钱赔万贯。
呜呼人心日下如江河,如此良吏今岂多。忽闻福星照旁邑,去思碑石空搓摩。
鲰生课徒日闭户,非公不至师子羽。下风仰望德政多,赋诗敢附理县谱。